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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六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市满意办将市民网上诉求快速处置、行政审批提速“四项制度”、改制企业社区解困发展、优化环境整治“三乱”、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厉行节约严控支出等六项工作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网上诉求快速处置机制运转较好。市长热线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制定了《网上诉求快速处理工作方案》,建立了在线处理人员QQ工作群,加强督办,实行定期通报,网络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从5月4日正式启动到8月20日,各地各单位共受理市民网上合理诉求1819份,处理并回复1704份,占受理数的93.6%。一是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等单位进一步规范了网上诉求办理程序;市交警支队每天三次关注市民留言,确保市民诉求不被遗漏;市市财政局、市建设局严格责任追究制,坚持做到响应快、回复快;石门县、汉寿县政府参照市里制定下发了《市民网上诉求快速处理工作方案》。武陵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定期查看网上通报,定期研究诉求处理,定期督导工作开展。二是诉求处理灵活机动。对咨询求助类问题,基本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回复;对意见建议类问题,做到虚心接受、及时采纳;对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多个单位的问题,不推诿、不敷衍,敢于担责,主动受理,及时回复;对检举、揭发类问题,相关单位积极解释,正面引导。三是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如农资大市场住户供水单独立户、湖南文理学院东院养鸡场污染、武陵区南坪乡竹根潭村居民饮水安全、汉寿县龙潭桥乡月光塘村儒雅桥水库东干渠失修等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2、行政审批“四项制度”全面启动。5月24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常德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常德市建设工程报建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办法》、《常德市重大项目投资联合审批(核准)实施办法》、《常德市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四个文件,从适用范围、参与单位、申请条件、申报资料、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结论发放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形成了一个可操作、能执行的工作流程,并明确由市政务中心联络协调,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分别牵头负责四项制度的落实,其它涉及的单位配合协作。目前,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建设工程报建施工图联合审查、重大项目投资联合审批、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已分别于6月26日、7月1日、7月30日、8月11日正式启动。同时,全市五个政务服务外部大厅已经正式纳入市政务中心服务管理标准进行统一管理。截止8月20日,全市累计受理联合审批申请22件,办结19件。从已办结情况看,重大项目投资联合审批(核准)和企业注册登记告知承诺做到了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办结时间平均缩短了53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联合审图办结时间平均缩短了38个工作日。
3、改制企业社区解困工作迅速启动。市长陈文浩,副市长宋冬春、徐超文带领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水利局、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先后3次深入德山、桃源、石门等地的改制企业社区实地调研,市政府召开3次专题会议和1次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围绕解决市直改制企业社区存在的劳动就业、居民住房、基础建设、安全饮水、困难救助、社会保障、维护稳定等突出民生问题,形成了7份专题调研报告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方案》、《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工作方案》等8个具体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解决市直改制企业社区突出民生问题的实施意见》。目前,各改制企业社区解困工作正逐步推开。社区建设方面,石门县792套D级危房中,部分项目已开工,其中,青玄山社区旧房改造已完成工程量的60%,危房改建将于11月竣工;同时,安全饮水工程、学校危房改建、社区道路、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启动。社区保障方面,对14家独立工矿社区和并入的73家改制企业社区共1128名困难职工按属地原则全部纳入了城市低保保障范围;给予了284人的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医疗救助375人。
4、优化环境治理“三乱”。一是加强制度建设。5月4日,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并向社会公布了《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的处理办法》,着力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向企业“伸手”的问题,并规定到9月30日前,对企业实行“特别保护期”制度。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市优化办开通了“12342”和“7256110”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受理投诉。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监察网,受理网上投诉。选取100家企业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聘请了50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市优化办对所有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坚决予以查处,目前,已查处5起“三乱”案件。市优化办对陬市超载超高检查站处罚不开票问题进行了处理,对澧县车溪派出所所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查处,市工商局严肃处理了鼎城工商局一些乱收费事件,维护了投诉人的正当权益。四是实行案件通报。4月14日,市优化办组织召开全市优化环境典型案件通报电视电话会,对4起损害经济环境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点评。8月6日,市优化办又召开了全市优化环境典型案件交办会,再次通报已查办的5起案件,加强了教育和警示。
5、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监察局、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方案》,确定市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城管局、卫生局等7家单位为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地试点示范单位,通过加强重点督导、监督检查、示范引导等工作措施,推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工作有序推开。各试点单位按照“行政处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违法行为危害轻重相对应”的原则,对违法行为区分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等档次,分别规定不同的处罚额度,从而约束具体办案人员的行为,防止”一案在手、漫天要价”的现象。今年1-8月,市工商局、质监局的罚款总额比去年同期减少60%以上。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实行限制一线执法民警自由裁量权制度,统一全市办理赌博类、吸毒类、扒穷类、雇请黑恶势力“了难”类案件的裁量幅度。交警支队根据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将交通违法行为划分为不同阶次,设立相应的处罚裁量基准,对不系安全带、接听手机等15种轻微违法行为只警告不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按中限以下处罚,对于超速50%以上、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才按上限处罚。市卫生局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试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对市直76家医疗机构全面进行了检查,并按照首次免罚的规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市城管局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选择规划执法、摆设摊点、占道停车作为试点项目,增强可操作性,力求执行不落空,执法不纠纷,不留后遗症。市药监局经4个月时间,清理并撰写了3万余字共46条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定情节较轻、影响不大的近90%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都取用下限。
6、厉行节约控制支出成效明显。一是精心组织部署。市财政局、市监察局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部署安排,积极推动节约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确立了全市厉行节约监督检查工作联席制度,召开了全市厉行节约暨“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4家单位作为厉行节约工作试点单位,收集并分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相关情况和数据,为年终考核提供了依据。二是营造节支氛围。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引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在《常德日报》开设厉行节约宣传专版,报道了市政协机关、石门县政府等单位先进典型经验。通过常德政府网站和财政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文件决议,专题报道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建设节约政府工作的措施和做法。三是完善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下发了《2009年常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会议、培训、接待及出差实行定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常德市建设节约政府工作方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创建节约型机关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常德市接待费、会议费、学习考察费、交通费支出公开实施办法》和《常德市财政局建设节约政府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建立了例会制度和月报制度。四是加强督导检查。4月下旬,对厉行节约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6月中旬,对出国出境情况进行了督查;
8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市直部分单位的半年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分单位落实“四费”公开的情况进行督查。6月份开展了“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全市上报“小金库”23个,金额844.09万元,其中市本级5个,涉及金额109.62万元。重点抽查200家单位,查处违纪违规金额4550万元,其中市本级941.61万元。五是节约效果显著。上半年,全市行政运行成本大幅降低,全市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84.1%和89%;各县市区购车139台,购车台数及经费同比分别下降22.78%和26.02%,市直单位购车34台,台数及金额同比分别下降54.7%和54.9%;全市上半年车辆运行经费同比下降27.5%;会议经费同比下降17.4%;接待经费同比下降12.4%;机关水、电、油(不含车用油)支出同比下降19.6%。
当前,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六项重点工作开局较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还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
1、工作举措不到位。在市民网上诉求快速处置上,一是网上受理不够及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津市市长热线办、市工商银行等少数单位在线处理工作人员没有坚持做到在线关注、实时受理有关联的诉求事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线处理工作任务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明确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致使与该局有关联的诉求事项一个星期无人受理,出现了“断档”现象;二是程序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没有建立诉求事项登记处理台帐,致使工作缺乏分析统计,相关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担责不够主动。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单位较多的问题,少数单位没有做到大胆受理、主动办理。特别在处理市民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诉求过程中,有的部门相互推诿,履职不力,出现了“踢皮球”现象。在改制企业社区解困工作上,各地各部门虽然都已开展了前期工作,有了初步的方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少数单位和部门工作主动性不够,服务意识有待强化,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2、制度落实不到位。在行政审批提速“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来看,个别单位还有待加强。如市环保局参与“金地名苑”项目验收后,市规划局窗口多次催办,仍然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合格与否的结论送达,已按照文件要求做“超时默许”处理。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市委、市政府便民利民举措贯彻落实。
3、宣传监督不到位。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上,各试点单位基本上都清理规范了相关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但新的相关规定宣传幅度不大,市民知晓率不高。各试点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在全市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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