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杨力菲 通讯员 黄道兵)7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的通知》,明确提出“四个必须”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区县(市)分局和局属相关单位(部门)对照落实,加大推动我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力度,有效排查和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四个必须”要求为,各分局党组(机关各支部)会议必须安排涉生态环境安全方面议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正确认识、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的关系,抓好隐患排查,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必须检查涉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对企业涉水涉气排放等生态环境隐患点、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进行检查,并在湖南生态环境执法APP现场检查记录的现场监察结论和处理意见及相关要求栏中载明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中必须开展涉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核查,要加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对烟囱、脱硫池(塔)、危废暂存间、沼气池、废水收集池等重大安全风险易发部位必须严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交办,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开展企业现场帮扶活动时必须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涉生态环境安全问题,要督促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自查自纠,切实防范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